学院关于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统考人员资格认定及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7 浏览次数:0次
各二级学院及学位申请者: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2022年通过国家统考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资格水平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时间、地点及材料
1、资格认定时间
2023年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认定地点:
学院中山校区主楼4教室
3、资格认定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单(也可以提供网站成绩截图);
⑤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单;
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或正在接受规培的相关证明,由规培基地开具、证明中须包含规培专业。(申请专业学位需提供)
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需提供)
⑧填写好的《学院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认定书》(见附件),(“验收人”和“认定号”栏不填)
二、缴费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号)、《关于放开同等学力等研究生非学历教育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收费的复函》(冀发改函【2020】299号)及《学院关于确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医校【2020】16号)文件精神,每学年每生收取学费10000元,基本学制三学年,共计30000元,一次性缴清(微信或中国工商银行APP扫码支付)。
附件1:学院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资格认定书.doc
附件2:学院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资格认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