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院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促进学院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文件,国务院2006年1月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以《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为依据,结合原预案执行和我院实际情况,修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学院为目标,紧密结合bat365在线官网登录的实际情况,本着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总要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快速反应、加强合作、整体联动、依靠科学、依法实施的原则,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我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院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发生过程、性质分为以下五类:
1.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为:
(1)在校内聚集的群体性事件,有倾向性问题的群众性哄闹事件,影响正常秩序的集访、闹访事件;
(2)邪教组织非法传教、滋事事件;
(3)出现具有煽动性的攻击党和政府及社会主义制度的网络有害信息、大小字报;
(4)师生非正常死亡、走失等可能会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与安全的事件;
(5)涉及本校师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大规模群殴案件等重大治安事件。
2.事故灾害事件
(1)校园内发生的火灾;
(2)校园内发生的爆炸等安全事故;
(3)校园内发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4)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造成重大影响和导致学院关键性供水、通信等系统、设施瘫痪的事故;
(5)房屋、围墙等建筑倒塌,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建筑物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
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到本院师生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主要包括:
(1)发生在校园内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不良反应、校内或校外环境污染造成的本院师生员工急性中毒事件;
(2)卫生部门发布的、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4.地震、气象、生物等自然灾害。
5.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1)由于人为破坏、管理失误或灾害殃及,造成校园网络全部或部分损坏、瘫痪事件;
(2)利用校园网或学校其他专线发布有害信息、有害信息大规模侵入校园网等事件。
(三)突发事件的报告
1.报告程序
(1)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及动态,各部门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党办、行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党办、行政办公室按照上级机关关于突发事件报送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院领导意见统一上报。
(2)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上报学院的同时,应及时向涉及到的部门报告。
(3)做好事件追踪报告。
(4)突发事件可先口头报、电话报,后书面报。
2.报告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规模、破坏程度、有无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
(3)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及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在院党委领导下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组 长:院党委书记:彭占亭
院 长 :高远浩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张明慧)、工会主席(张贵军)、副院长(商淑敏)、纪委书记(张晓华)、副院长(朱东煜)、副院长(张俊才)
成员单位:院办公室、学生处、团委、工会、保卫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设备处、网络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二)院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情报信息组(院行政办公室、保卫处、团委、工会):
组 长:办公室主任(周海旺)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杨绍业)
职 责:根据院领导小组的指示,具体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及时整理动态信息,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向上级报告和向下传达领导小组的指示、部署,调动各方面应急力量。
2.宣传组(院行政办公室、学生处):
组 长:办公室主任(周海旺)
副组长:学生处处长(杨红培)
职 责:根据院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领导的指示,加强对广播站和校园网的控制、监管,加强宣传和引导,稳定师生情绪。
3.后勤保障组(后勤与基建处、计财处、后勤服务中心):
组 长:后勤与基建处处长(范晓昌)
副组长:计财处处长(霍福顺)、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张慧敏)
职 责:根据院领导小组的指示,保证各项设备、车辆完好,通讯畅通;安排医护人员,准备应急药品;准备必要的急用现金;保证变电站、食堂、锅炉房、水泵房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使用;防投毒,防破坏。
(三)各系部等单位成立分领导小组,由各单位党总支书记、主任等领导组成,在院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开展工作。
(四)在突发公共事件及主要敏感期期间,中层以上干部原则上不许请假,不许外出,确需请假、外出者,需经院党委审批。
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原则、处置方法与分工职责
(一)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1.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1)处置程序和方法
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的苗头,提高对不稳定因素的发现能力和控制能力。对热点问题、敏感问题、群体性事件苗头,一经发现,应立即向院领导小组报告,不准迟报、漏报,更不准隐瞒不报。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可直接向院值班室、保卫处报警指挥中心报告,由院值班室或保卫处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有关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研究,了解事态发展动向,控制事件组织人员,及时收缴非法宣传品和活动设备。
领导小组对事件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取得领导指示。突发事件可先口头、电话报告,后书面报。
情报信息、宣传、后勤等小组及各系部领导小组,要迅速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把关做工作。
劝阻无效、事态进一步扩大,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如出现学生上街游行、集会等情况时,院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市委教育工委、公安机关报告,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采取措施,抽调学院各方面骨干力量,在院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疏导学生游行、集会的各项准备工作。保卫处指派专人协助组织者,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向公安部门提出游行、集会的申请。经公安部门批准后,按照公安部门批准的游行路线、集会场地,由学院主管稳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学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带队,队伍中间安插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干部及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辅导员等,队伍尾部安排党委、行政办公室,团委、保卫处、后勤处干部,保证学生安全,维持队伍秩序。如学生队伍未按规定路线行进,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措施时,各单位要在院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做好学生的疏导、劝说工作,游行、集会队伍回校后应尽快解散。
如必须处理违法、违纪学生时,应把握时机和尺度,孤立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避免激化矛盾,促使事件平息,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各系部应按照院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了解学生下一步的想法和要求,及时向院领导小组报告。查清参与游行、集会学生的主要号召者、组织者,教育广大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院规、院纪,服从学院的管理,稳定广大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2)处置和分工
分领导小组:各分领导小组以系部为单位,在党总支书记的指挥下,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疏导、劝说工作,尽最大努力将学生从现场疏散,或分流带到若干地点进行说服教育,力争将学生控制在院内。
学院办公室: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快速、准确地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搜集各方面信息,协调各部门工作;安排值班;调动车辆;准备领导讲话所用便携式话筒等。
学院办公室:撰写领导讲话稿、宣传提纲;如果学生上街游行,负责提供统一的游行、集会宣传口号;录音、录像;在院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及时组织正面宣传,严格控制广播站;按照上级机关的指示对内、外发布公开信息,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发布信息。
保卫处:负责维护院内治安秩序,防止和制止打砸公物、纵火发泄等行为,并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混入学院内煽动挑事,伺机作案;加强对重点部位、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防止案件发生,防止损坏公物;根据院领导小组的安排,禁止院外人员、无关车辆入院,将进入院内的校外人员带离学院,将可疑院外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审查;保卫处要及时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取得公安部门的支持,切断师生群体与社会上的联系,控制好学院大门;要加强对校园张贴物的检查,不利于稳定工作的张贴物予以覆盖、清除;对违法张贴物及时取证、清除。
学生处:负责学生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尽快了解、掌握学生下一步的要求和想法,及时向院领导小组报告;清查参与学生中的主要号召者、组织者;教育学生服从学院的管理,做好参与学生的疏导工作;要求各系部掌握好院旗等物品;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各种动态,及时向学生处汇报情况,保证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和巡视,发现宿舍内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报告并与相关部门尽最大努力予以控制、教育、疏导。
网络管理中心:做好网上监控,对有煽动、鼓动性的信息,及时向院领导小组报告,经批准后,立即采取适当的技术处理手段予以清除。
后勤与基建处:负责准备现场应急照明、便携式话筒、应急车辆、医疗急救、应急维修等工作;保障供电、供气、供热、就餐的正常运行。
各系部:负责本部门学生的稳定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和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说服教育主要号召者、组织者;协助学生处、保卫处做好参与学生的疏导工作;在院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2.重大治安事件
(1)处置程序和方法
校内发生凶杀、伤害、群体性刑事和治安案件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刑事、治安案件,应立即报告保卫处或拨打“110”报警。保卫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事件紧急时,立即拨打“110”报警,控制事态发展,视情况通知院医务室或拨打“120”急救,抢救伤员,降低人身伤害;重大案件或较大案件立即向院领导报告,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保护现场。
院内发生持械斗殴或较大规模群殴事件时,保卫处干部要赶到现场进行劝阻、说服工作,情节严重时要立即报警,并及时向保卫处处长和有关领导报告。如有受伤的学生应问清姓名、班级后及时送医院抢救治疗。将参与斗殴人员带回保卫处,了解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妥善处理。视情节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保卫处积极配合工作。
校内发生性侵害案件时,立即拨打“110”报警,稳定被害人情绪,了解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组织校卫队员围堵犯罪嫌疑人。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系部。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被害人信息的保密工作。
校内发生自杀、他杀及其他死亡案件时,保卫处应立即赶赴出事现场,拨打“120”急救,拨打“110”报警;组织校卫队员布置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现场;保卫处处长和各有关单位领导应立即到达现场;及时向院领导报告,通知相关系部;向知情人了解情况并记录知情人姓名、单位和电话。
(2)处置和分工
保卫处:及时赶到现场,制止现行犯罪行为;组织抢救伤员;追查、蹲堵、控制犯罪嫌疑人;及时向院领导、院办公室报告;通知相关部门。
学生处:协助调查,做好当事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稳定工作;适情况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学生家长、家属接待组;适时对违法、违纪学生做出校纪处理。
院办公室:上传下达,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院领导指示开展工作。及时赶到现场,做好事件的文字、影像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根据院领导的指示,组织对校内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接待校外新闻媒体采访。其他各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发布信息。
后勤与基建处处:负责准备现场应急照明、车辆、医疗急救、应急维修等工作;保障所属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
计财处:根据院领导指示,做好现金支付的保障工作。
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核实当事学生的基本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抢救受伤学生,做好安置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及时与伤亡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家长的解释、安抚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二)灾难性事故
当发生灾难性事故后,由院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院办公室与各职能部门共同作为领导小组的应急办事机构。
1.火灾
(1)组织机构设置
在院领导小组和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五个火灾应急工作组:
灭火指挥组:
组长:副院长(朱东煜)
成员:保卫处处长(杨绍业)、院办主任(周海旺)、后勤与基建处处长(范晓昌)、学生处负责人(杨红培)
职责:决策灭火应急措施,协调灭火行动;保证灭火、疏散、救护等处置措施的落实;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起因,提出火灾善后处理意见,报院办公室审定后上报上级机关。
灭火行动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杨绍业)
成员:保卫处全体干部及校卫队
职责: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到达火灾现场,正确运用各种灭火手段,尽快扑救,控制火灾,减少损失。
信息保障组:
组长:院办公室主任(周海旺)
成员:办公室(方召)、学生处(乔志宏)
职责:及时通知校领导及供电、供水部门迅速采取相应行动;通知相关系部责任人赶赴火灾现场;负责内外联络和向外界媒体发布信息。
疏散引导组:
组长:学生处处长(杨红培)
成员:起火单位工作人员、学院系部主管学生工作主任、学管。
职责:引导火灾区域内的师生员工迅速撤离;清点掌握撤出人员情况;了解被困人员情况;安顿已疏散人员;及时向现场指挥报告。
救护保障组:
组长:后勤与基建处处长(范晓昌)
成员:负责供水、供电、医疗、饮食、车辆等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救护、运送伤员;保障灭火救灾和人员疏散所需的水、电供给,保障灭火必需的设备、车辆、物资的调配。
(2)处置程序和方法
发现火灾后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向保卫处、院值班室报告。
迅速打开疏散门,利用广播向现场人员发出火灾警报,通知火灾区域的师生员工迅速有序撤离。
必要时立即切断电源。
灭火行动组和疏散引导组赶到火灾现场后,立即展开灭火、疏散及人员救护行动;组织在场人员利用一切手段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组织清点撤出人员,了解未撤出人员的情况,向指挥组报告;根据火灾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寻找、营救、疏散被困人员;如发现火场有易燃、易爆物品,应立即将其转移至安全区域;在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与消防指挥员取得联系并介绍有关情况,组织现场人员听从消防指挥员的指挥,协助公安消防人员扑灭火灾。
(3)处置和分工
起火单位:按照该部位灭火疏散预案先行组织疏散、救生、灭火;适情组织人员抢救危险、重要物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应妥善处置;向部门领导报告;组织疏散,清点疏散人数;协助消防队扑救火灾。
保卫处:携带消防器材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工作,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门卫引导消防车到达火灾现场;指挥校内交通;加强巡查,严防因火灾现场飘落的火屑引起新的火灾;做好火灾扑灭后的后续工作,监视火灾现场,防止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起因,追查火灾事故责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消防法规和学院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办公室审批。
院值班室:向院领导报告;通知变电室工作人员保证水泵房用电,做好切断火灾现场供电的准备,白天应立即通知变电室切断火灾现场的供电;通知泵房和换热站加大水压,确保灭火需要;通知学生处、后勤与基建处及相关单位赶赴现场组织救援;通知医务室迅速派医生赶赴火灾现场,准备救护伤员;通知车队准备车辆参与灭火和救援工作。
学生处:组织学生撤离;受灾学生的安置;协助救护伤员;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负责受伤学生的后续照顾;做好学生家长接待工作。
后勤与基建处:组织救护伤员;保障受灾人员的生活供应;待公安消防机关现场勘查后,适情恢复供电、供水,做好维修工作。
院办公室:上传下达,协调各部门按照院领导小组指示开展工作;如有人员伤亡,负责牵头组织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伤员家属接待等临时机构。
党委宣传部:负责接待媒体记者;根据院领导小组指示,发布信息。
各系部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清点本部门师生,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
2.爆炸等安全事故
(1)处置程序
校内发生爆炸等安全事故,立即向保卫处、院值班室报告。
保卫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向院领导报告现场情况。
院值班室及时向校领导报告,通知学生处、后勤与基建处及相关单位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2)处置和分工
保卫处、后勤与基建处:初步判明突发性事件的性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如无能力及时清除则最大限度地控制继发性危险,立即请求有关单位支援。
后勤与基建处:组织医务人员抢救伤员,抢修电力、燃气等重要设施。
保卫处: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现场,疏散人员;控制现场发现的可疑人员或相关当事人、责任人;协助公安或相关机关调查事件原因。
学生处、院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参照火灾处置办法开展工作。
3.校园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处置程序
校内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立即向保卫处、院办公室、院值班室报告。
保卫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向院领导报告现场情况。
院值班室及时向院领导报告,通知相关单位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2)处置和分工
保卫处: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及时向院领导报告,通知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到场;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协助调查;当事人及所在部门配合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
学生处、院办公室、后勤与基建处等有关部门参照火灾处置办法开展工作。
4.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故
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故,是指校内发生的造成重大影响和导致学院关键性供水、通信等系统、设施瘫痪的事故。
(1)处置程序
校内发生后勤安全保障事故,立即向保卫处、后勤与基建处、院办公室、院值班室报告。
后勤与基建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向院领导报告现场情况。
院办公室、院值班室及时向院领导报告,通知相关单位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2)处置和分工
后勤与基建处:立即赶到现场,及时向院领导报告;通知保卫处、学生处、党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初步查明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如无能力及时清除则最大限度地控制继发性危险,立即请求有关单位支援;留置相关当事人或责任人,协助有关机关开展事故调查;根据情况实施抢救恢复工作。
保卫处: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现场,疏散人员;调查是否存在人为破坏因素,控制现场发现的可疑人员或相关当事人、责任人;协助公安或相关机关调查事件原因。
相关部门参照火灾处置办法开展工作。
5.房屋、围墙等建筑物倒塌引起的安全事故
(1)处置程序
院内发生建筑物倒塌引起的安全事故,立即向保卫处、后勤与基建处、院办公室、院值班室报告。
保卫处、后勤与基建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向院领导报告现场情况。
院办公室、院值班室及时向院领导报告,通知相关单位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2)处置和分工
后勤与基建处: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及时向院领导报告;通知保卫处、党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初步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
相关部门参照火灾处置办法开展工作。
(三)公共卫生事件
(1)处置程序
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向院领导、院办公室、保卫处等部门报告;教职员工立即进入应急状态;院领导指挥后勤与基建处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措施。
(2)处置和分工
后勤与基建处:查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安排院医务室或根据本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安排积极组织救治或急送校外相关医院救治;与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排查和封存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中毒食品、物品取样留验;对现场进行消毒和处理;视情况对其他场所消毒;为在校内住宿的中毒、患病及其他隔离人员提供饮食、治疗等;适情发放预防药物、物品;提供应急车辆。
院办公室:上传下达,协调各部门按照院领导小组的指示开展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教委和本地卫生防疫部门支援。
学生处:配合后勤与基建处进行人员排查;根据院领导小组的指示,与中毒、患病人员的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其他学生的稳定工作;安排中毒、患病及需要隔离人员的生活、隔离及隔离区值班。根据院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其他工作。
教务处:根据院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课程调整等工作。
保卫处: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校外人员入校;参与原因调查,发现人为破坏,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
院办公室:根据院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对校内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接待校外新闻媒体采访。
其他部门:排查所属人员安全状况,根据院领导小组指示,调集人员支援一线工作。
(四)地震、气象、生物等自然灾害
1.接到预警后的处置和分工
院党委书记、院长召开院领导小组及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学院的防灾工作。
各分领导小组:在院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本单位人员有序地到达安全地带;立即深入到学生中去,发动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稳定人心,防止出现意外事故;组织开展适当的活动,鼓舞师生员工的抗灾斗志。
院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根据院领导小组部署,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与校外有关单位联系相关事项。
后勤与基建处:组织人员搭建安全的临时建筑,尽快解决人员住宿问题;储备食物和饮用水;准备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应急照明等应急物资;为减少灾后的次生灾害,提前对燃气、电力、供热、供水系统和易燃易爆等物品妥善采取关闭、转移等各项措施。
保卫处:做好学院特别是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防火、防盗巡逻,维护学院的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院办公室:印发防灾、救灾、抗灾宣传材料,报道师生员工的先进事迹以及上级领导、社会各界的关怀。
2.突发自然灾害后的处置和分工
按照市委、市政府救灾工作部署,院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抗灾自救工作。
院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院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进行初步分析评估;向市委教卫工委及当地政府报告,提出抗灾、救灾的计划和建议;协调财务、后勤与基建处等有关部门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编制减灾规划。
学生处:核实、上报学生受灾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抢救受伤学生;紧急转移和疏散仍有危险的学生,做好安置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稳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抗灾自救;及时与伤亡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家长及各项善后安抚工作。
后勤与基建处:防止煤气、天然气管道泄漏、危房倒塌等次生灾害的发生;负责评估全院重要建筑的损失,做好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施工队伍对受损道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校园交通,保障物资输送、师生转移;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保证救灾通信畅通;对受损设施进行抢修,及时恢复全院水电和餐饮供应;组织后勤系统的人力、物资组成应急抢险和运输队伍,参与全院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指导各单位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收集疫情和可能危及生命健康的信息资料,做好上报工作。
教务处:负责调整教学计划;协调各系部和有关部门,抢救教学资料、图书、设施。
财务处: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调度;负责学院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
保卫处:负责治安防范,加强救灾期间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院办公室:印发防灾、救灾、抗灾宣传材料,报道师生员工的先进事迹以及上级领导、社会各界的关怀。
其他部门:在院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抗灾救援工作。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1.处置程序
各部门、各单位:发现来自外部突发攻击校园网或者校园网上发现由外部进入或由内部上载、转载的有害信息,应立即通知网络管理中心;做好本部门的网络终端的检测、管理工作。
2.处置和分工
网络管理中心:发现网络有害信息突发事件,立即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按照领导和上级指示,取证、封堵、删除、屏蔽有害信息或关闭校园网;及时向院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通报;通过网上办公、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全院各部门、各单位注意加强防范;开展网络安全检查;调查攻击网络、传播有害信息的违法行为。
院办公室、学生处: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监控校园网,在网络管理中心配合下采取加快滚动、清除、封堵、屏蔽等措施。
保卫处: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障网络线路的安全;配合网络管理中心和有关部门查处网络有害信息突发事件。
各系部:教育师生文明上网;及时制止学生浏览和发布不当信息。